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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范围
2006/8/1  人气指数:6194
    1、超过规定就业期限未落实接收单位的国家统招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并与代理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的非统招毕业生;
    2、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5、国有企事业单位、乡镇企业、区街企业以及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其他流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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